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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警察速破森林火灾案件
火灾隐患
清明节期间,入山祭祀、上坟扫墓进入高峰期,森林防火形势严峻,为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,排查森林火灾隐患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、财产安全,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(县生态安全局)在公安局党委的部署下,加大森林防火宣传、巡查力度,坚持“见烟就查、见火就管”,重拳出击,全力推动森林火灾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,速破两起森林火灾案件,从严从重打击山火肇事者,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。
快速侦破
案件的快速侦破有力打击了失火毁林违法犯罪行为。
这两起案件案发均因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,无视森林防火宣传,违规野外用火,引发森林火灾,尤其是在祭祀时引发山火,不仅会严重毁坏森林资源,甚至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,影响较为恶劣。案件的快速侦破有力打击了失火毁林违法犯罪行为,切实维护了林区群众利益和生态安全,惩处了火灾肇事者,起到了“震慑一方,教育一片”的效果。
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
依法追究
生态警察速破森林火灾案件依法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。
公安机关将会进一步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整治力度,严厉打击山火肇事者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,严格依法追究造成火灾构成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。
在此提醒大家:失火造成森林火灾,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,或者致人重伤,死亡的都应立案;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,或者致人死亡、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;过火有了林地面积750亩以上,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,为特别重大案件。构成失火罪的比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来源:浦北生态卫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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