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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非常感谢张黄法庭梁世鹏法官,为我们兄弟俩的事情奔波操劳,现在问题和平解决了,还让我和我兄弟冰释前嫌、重归于好,真的太感谢了......”张某军握着浦北县人民法院张黄法庭庭长梁世鹏的手,连连感谢地说道。
2020年4月17日上午,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张黄法庭梁世鹏庭长通过以案说法、释法明理等方式巧调解,成功让昔日因健康权引发纠纷而对簿公堂的亲兄弟冰释前嫌、握手言和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基本案情
浦北县泉水镇某村的张某军与张某明系兄弟关系。2016年,原告张某军在砍伐自家桉树,被告张某明想张某军砍伐桉树后返还这块土地,但张某军不同意,双方争执不下,张某明就出手殴打张某军,致使张某军一级轻伤。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,张某军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后经浦北县人民法院判决,张某军前期的治疗费用由张某明承担,但张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。无奈之下,张某军遂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张某明仍不予理睬,拒不执行。
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张某军遂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张某明赔偿后续治疗费、护理费、精神抚慰金、鉴定费等费用共计48985.1元,同时支付本案的诉讼费。
兄弟俩握手言和
为妥善化解这起矛盾纠纷,该院张黄法庭的承办法官梁世鹏决定侧面入手,深入了解兄弟俩情况,知道双方的感情在纠纷发生前还是不错,存在着通过耐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可能,便及时联系执行法官一起组织调解工作。在梁世鹏法官和执行局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,张某明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,并值此机会向大哥张某军道歉,张某军表示谅解。最终经双方同意,张某明一次性支付3万元给张某军,剩下的18985.1元张某军不再追究。来源:钦州中院、浦北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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